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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者: 冷日 發表時間: 2008/12/4 15:45:25
引言:
小璇是我在去年協助打工族中,讓我印象最深刻的個案之一。他兩年多前從104網站找到在第一銀行擔任勤務員的工作,經一銀面試通過到一銀總行上班,後來才知道,原來她的雇主卻是一個叫「雍興」的公司。雖然,她從來面見過「雍興」公司的任何人。也就是說,她成為了所謂的「派遣勞工」,從「雍興」派到「一銀」上班。

恩...由『日前在第一銀行「金融市場事業群」部門從事總務工作的莊同學,』變成『小璇是我在去年協助打工族中,讓我印象最深刻的個案之一。』
看得出來,不到一年的時間,你們之間的關係已增進不少,恭喜95聯盟穫得一個『有力的戰友』!
引言:
然而,在去年十一月,她和另一位派遣同事無預警地,被一銀以電話指控「沒幫副總開門」(只因為沒認出副總)、「上班穿著牛仔褲」(儘管其他樓層的工讀生也穿牛仔褲),要求她在三十分鐘內立刻簽下離職書。「雍興」公司則搭配地相當好,立刻連絡她,表達她被開除了。

恩...九五聯盟果然是個很會『擇善固執』的單位!這麼久的時間都還是一樣的說法,「無預警」!?「被開除」!?
還是請各位看得懂文字的文明人們,有沒有發現上面那段話有點矛盾呢?讓冷日提醒大家一下:『有簽下自願離職書的開除喔!?』
引言:
在台灣,這種「莫名奇妙就被開除」的事情,或許不算很多,但大多數的人遇到了也只能選擇默默承受,快找下一份工作去,似乎「開除勞工」完全是「老闆的自由」,爭不得(雖然法律並非如此規定)。小璇卻是這些人中,少數敢「公開站出來爭取權益」的特殊個案。樣貌姣好的她,有著和一般年輕校園學生不一樣的行徑:他對被開除這件事無法忍受,他覺得要做些事情,爭一口氣。一般人可能只是說說而已,但經過了一銀工會轉介她認識我們,經過多次的討論,她認真了起來,決定要用「開記者會」的方式,公開指出一銀和雍興公司這樣的作法的不是。

恩...「莫名奇妙就被開除」!?這種事情事讓人無法忍受!?
但請容冷日再針對柏儀的用詞在斟酌一下:他對『被開除』這件事無法忍受,他覺得要做些事情,爭一口氣。『被開除』和『莫名其妙的被開除』還有『自願簽署離職書』這之間到底有多少差異呢?聯盟到現在還是在象牙塔裡嗎?
然後,「經過多次的討論,她認真了起來,決定要用「開記者會」的方式,公開指出一銀和雍興公司這樣的作法的不是。」!?到底是她認真了起來?還是聯盟慫恿煽動了來?就算是他真的認真起來了,這種程度的認真,實在是讓冷日『非常非常』佩服她的毅力ㄚ!
引言:
其實,就法律上來看,小璇完全站得住腳:一來,公司的解僱根本不符合勞基法規定的解僱事由,不論是「忘了幫副總開門」、「穿著牛仔褲」、「開門不常有笑容」,都最多只能予以警告,依法根本不可解僱;再者,小璇過去的考績,是在中等以上,沒有明顯的問題;最後,就是後來一銀與雍興轉為聲稱,小璇是「自願離職」的,當時小璇才十九歲,未經法定代理人(爸媽)同意的離職行為,也並沒有效力。

恩...站得住腳一直是聯盟的說法,請容冷日再提醒一下:
1.抱歉,對於念理工的冷日而言,法律冷日真的不懂。但目前你們提出的論點也都很「前後矛盾」,就理工邏輯來看,漏洞太多!
2.如果真的用一點點的心,就會發現每次柏儀出來發言以後ㄚ,就會多出一點點新證據,如果上述有三樣說法:分別為:(不論是「忘了幫副總開門」、「穿著牛仔褲」、「開門不常有笑容」),那又為何過去只提一種到兩種說法呢?後來(被開除後)才出現『開門不常有笑容』的指責?
3.如果在離職前,就聽過不只一種對莊小姐的『指責』,你們還敢大聲的說這位『莊同學』很有敬業精神?
4.如果在離職前,因為眾多行為不符長官預期,經警告多次,還是不能解僱(真不想被你們的錯誤用詞引導,簽署自願離職書才是事實!)?那要到啥程度才能請她離職呢?
5.最後就是,自願離職需要法定代理人的同意?這冷日還真的不知道!?19歲的莊同學不論民法規定(16)或是刑法規定(18)都已經達法定年齡了吧!?還要法定代理人同意?誰能教教冷日,這是哪一條法律規定的?冷日真的不懂!?
引言:
只不過,儘管法律上站得住腳,但爭取權益的過程,卻相當艱辛。從一開始,小璇自己透過管道,向上級反映這樣的開除不合理,只換來「就是沒辦法」的回應;爾後一銀工會將個案轉介給九五聯盟,我們和小璇一起研擬行動方案,打算召開記者會。發送出了採訪通知,但就在記者會招開的前一天,雍興公司卻派員到小璇的家裡「堵她」,要求她取消行動,小璇不肯見面,便換成到小璇的學校「找老師談」,或「打電話給家長」,用盡各種方法防堵。所幸,小璇撐過去了,記者會當天他勇敢地站出來,指出她被開除的不合理所在,有意凸顯就是工讀生、派遣勞工,也不可被任意開除;她公開要求一銀道歉,並給予她法定應得的資遣費。在我們協助連絡下,當天來了十多家平面、電子媒體,當天有著大幅的報導,內容似乎對於她的處遇有一定的同情,但也一定地質疑是否是她自己「工作表現不好」。然而,儘管引起軒然大波,公司仍不理會這些的訴求,就是在爾後寄發了存證信函,也不為所動;期間一銀副總曾致電一銀工會,表示有意「和解」,日後卻又出爾反爾,避而不見。過年後,就在最後考量是否要提出訴訟的時機上,小璇的家人相當反對繼續有動作,行動就只好暫時停下來了。

恩...一開始莊同學曾向上級反應?換來「就是沒辦法」的回應?這還真的蠻可憐低!
PS:順帶一問,如果這裡有主管階級的人看到本文章的話,可否捫心自問一下,您的下屬若一直表現良好,深受疼愛(外加柏儀說低「樣貌姣好」喔),您會放任她去被更高層欺負?這太匪夷所思了!
哈哈!『但就在記者會招開的前一天』這句話真可愛!聯盟引導讀者往錯誤方向的能力真的是與日俱增,請受冷日一拜!
為啥會這樣說呢?因為『法定雇主:雍興』是在記者會「前兩天」(PS:事實上從知道記者會到記者會上演,應該不到48小時)才得知有這麼一個記者會要被招開!
『內容似乎對於她的處遇有一定的同情,但也一定地質疑是否是她自己「工作表現不好」。』
這,又很好玩了,媒體上質疑她工作表現的好像比較少吧?貴聯盟的新聞稿事實上還真的蠻『聳動』低!當時的效果還真的蠻不錯低,會質疑的大多是後來的討論吧?貴聯盟真的還蠻愛操弄文字低!
呵呵,這裡又很矛盾了:『然而,儘管引起軒然大波,公司仍不理會這些的訴求,』?
這當初不就是你們期望的嗎?不給解釋機會?不希望有反駁的聲音?「既然沒做錯事為啥要理會?」這部也是聯盟常說的話嗎!?(可以參閱前文)
哈哈,『就是在爾後寄發了存證信函,也不為所動』越看實在越好笑ㄚ~~~
當年柏儀曾說:「聯盟未來將繼續和莊小姐形成生命中的夥伴,你們『都』會努力的負責」
冷日也曾說:「這兩句話冷日收到了,冷日願意給你們空間和時間證明,希望法律訴訟這個第一階段的證明不會馬上擊垮這個承諾!」
而現在:「小璇的家人相當反對繼續有動作,行動就只好暫時停下來了。」
就冷日來看,是連法律訴訟這個第一階段都還沒到,貴聯盟的承諾就跳票了喔!?(比馬英九的633還快ㄚ!果然比台面上的政客猛!)
當年有這麼大的勇氣?現在卻受困於家人的反對?當年家人都不反對?師長都很贊成?
呵呵,請容冷日對貴聯盟用『虎頭蛇尾』這個註解來看待!也無法認同您口中的小璇有多麼『認真負責』!
引言:
就目前來看,小璇的事情大概只能如此了結了。雖然覺得有點遺憾,但當然不怪她,這是在現行台灣處境下,處理各個勞工權益個案,常常會遭遇的狀況。實際上,雖然這次的行動還未完全成功,法定上可以爭取的資遣費與預告工資,還沒要回來;但一銀和雍興公司,也因為這樣違法解雇帶來的輿論批評,吃上了相當的苦頭。他們的管理高層記者會當天在樓下自己說:「一銀幾十年來,沒有發生過這種事。」,我想,他們是震驚到,個別員工被開除,竟然能公開抨擊公司,更何況是個十九歲的女工讀生。

呵呵,請借冷日再問一次陳柏謙先生,這樣還不算威脅嗎?您當年落下一句話就跑了,還真是符合聯盟的特色呢!而林先生的說法和陳先生的說法反覆的部份,也不曾有聯盟的人出面說明?真的是一個好笑的聯盟ㄚ!
而且冷日這邊必須說,雍興不是第一次碰上工讀生申訴,震驚程度倒不如貴聯盟的期望,很抱歉,讓貴聯盟失望了。(一銀應該是比較驚訝些,因為雍興正派經營,向來沒啥大問題,沒想到會有一個低級聯盟跑出來亂咬!?)
再順帶一提,雍興和一銀有吃到苦頭嗎?恩,工作人員的工作量變大了(多出很多本來工作之外的事件干擾)、莊小姐的學校被各大客戶列為拒絕往來戶了(客戶看到新聞集克萊電關心,並在瞭解過後表明不願再冒險用這類怪草莓),其他好像沒啥差異耶!?雍興的客戶似乎沒有減少?工讀生似乎也沒有離職潮?雍興找人好像也沒變的比較難耶?這樣算『吃上了相當的苦頭』嗎!?
引言:
我猜想小璇一定是面臨了很多掙扎的,男朋友的反對、家長的擔心、老師的數落、過年時候親戚朋友的問東問西…。多次的討論她也說到:「覺得就這樣放棄很不甘心,但其他人不支持、甚至反對,又讓她壓力很大…。」;其實,我觀察到,在台灣就是一般學生去公開對一個公共議題表達聲音,都可能承受各種壓力,又何況是背負著「被解僱」的身分,去「公開反抗大銀行」的小璇呢?電子媒體兩面俱陳的處理方式,不細究解雇違法的問題,而讓公司有機會胡謅評論「這員工表現很差,所以才要開除」,頓時讓小璇似乎成為了一個「勇敢反抗老闆」的「草莓族」。這樣的觀點自媒體進入了小璇週遭的生活中。此種責難對小璇當然不公平,卻是在當前環境下反抗不合理處境的勞工們,往往得遭遇的「社會控制」。反抗行動也因此時常難以為繼。

小璇面臨了多少掙扎!?貴聯盟不是都會挺她嗎!?貴聯盟不需要付些責任!?你們這些『大人』沒有辦法幫她排解她所遭遇的困境!?那請告訴冷日貴聯盟這樣的行為很負責!?
順帶一提,小璇所面臨的(男朋友的反對、家長的擔心、老師的數落、過年時候親戚朋友的問東問西…)冷日也遭遇到了(女友的擔心、家長的關注、師長的鼓勵、親友的關懷與協助),但是否有些不一樣呢!?難道是因為小璇站在正義的一方,所以要遭受比較多的阻力!?
然後冷日必須說您的:『我觀察到,在台灣就是一般學生去公開對一個公共議題表達聲音,都可能承受各種壓力,又何況是背負著「被解僱」的身分,去「公開反抗大銀行」的小璇呢?』這句讓冷日更加不爽!
簡單的說,小璇就只是你們(九五聯盟)的實驗!?所以現在還在觀察!?還敢說他不是你們的犧牲品!?到現在還可以大言不慚?真的已經不是『低級』二字可以形容了!
再來,『兩面俱陳』是一件錯事!?所以電子媒體(我猜你們希望傳統媒體也一樣啦)應該就照你們說的劇本去演?台灣好像是個『民主社會』喔!?聯盟已經成為獨裁者了嗎!?你們說的就是真理、就是正義!?其他觀點都是垃圾!?
引言:
怎麼辦?初步來說,我有兩個想法。有些「老生常談」,但都還是我們做得遠遠不夠的。首先,我覺得作為年輕行動者的前輩,對他們「加油打氣」其實很重要、也很關鍵。雖然我和小璇的處遇不大相同,但在我大學時參與校園的舟山路封道抗議,卻又遭遇挫折時,我是這麼想的:多麼希望,有一群年長的人們,跟我們這樣被主流論述批評的年輕人站在一起,一起走這個艱難的歷程。讓我們被說是「叛逆」的舉動,成為被承認的「反抗」;讓行動者有力量從「邊緣」挑戰回「中心」,並且大聲讓我們聽到:「做對的事,就不要擔心!」。我們可能無法直接抵擋掉行動者將遭遇到的阻力,但我們可以是助力。這可能是我們未來在發展「組織工作」上,一個能做的。抗爭的經驗讓我看到,在「受壓迫者們」(例如派遣勞工)團結自救、採取抗爭行動之餘,他們是真實的需要被加油打氣,因為抗爭隨時是在改變他們的社會關係,平常看不到的控制和挑戰,在這時候顯現出來了。我相信小璇有感受到我們的支持,雖然一時之間,這還無法抵擋她遭遇到來自各方的劇烈挑戰;但或許代表的也是,我們該提供更強的精神支持力量。而且,如果可能,有一些所謂支持公平正義與勞動權益的「社會菁英」願意多和這些行動者聊聊,公開相挺,也更可能讓行動者的家人安心吧。這方法有些老套、且容易複製霸權,但我猜想是有實用的,也是力量不足前必要的手段。

小璇實驗的失敗讓貴聯盟(還是只有柏儀)學到了這些?貴聯盟爽完了嗎?小璇已經成為過去式(比較像拋棄式耶)了嗎?你們還可以幫上她什麼嗎?
恩,「做對的事,就不要擔心!」這句話已經聽了很多次了!結果呢!?當年的傲氣、霸氣、勇氣,都去哪了?還說不是『衝動』!?
「叛逆」還是「反抗」?在冷日眼裡不是外界的觀點、不是所受的言論,冷日又不是沒年輕過,冷日也不是沒有瘋狂過,但是身為一個『聯盟』卻用激情、衝動來行事,那就很該死了!
『抗爭隨時是在改變他們的社會關係,平常看不到的控制和挑戰,在這時候顯現出來了。』這句話很漂亮,也很能間接證明『當事人平時的為人處事』!不知道大家覺得如何呢!?
必要手段!?只要端出大帽子釦下去,就可以『不擇手段』了!?任何手段都可以被解釋為『必要手段』!?果然貴聯盟還真的蠻低級的!
引言:
另外,就是所謂「組織」的問題。我記得記者會的行動前,難掩著憤怒的小璇,在九五聯盟辦公室和我們訴說過對派遣工作的不滿:「以後我找工作,再也不會找派遣的工作了!」,「原來,派遣的員工這麼沒保障。」我心裡想著,或許,小璇或許未來可以盡量避開派遣工作,但可預期的是,以現在勞動市場持續惡化、彈性化的情況,恐怕將有越來越多人得做派遣工作。重點還是,我們怎麼形成一個有力量改善(派遣)勞工處境的組織,才能長久解決問題。有這樣的力量,其實僅管是派遣勞工,也就未必會這麼遭殃了;同時,也不會有那麼多公司敢為所欲為,也僱不到能任意解雇的派遣勞工。我記得那時我曾試著鼓舞小璇說:「你可以考慮看看,就來成為派遣勞工、派遣打工族權益的代言人吧!」,但心中也知道,這樣的路,似乎對一般得先努力工作、省吃儉用顧好自己生活的打工族,沒那麼簡單。我們得想想辦法,派遣勞工該怎麼辦呢?我們說過該要「組織」,但要怎麼樣才行得通?怎麼樣才有派遣勞工站出來?目前我們想到的是,可以嘗試先按照地區,以及行業性質,或者是僱傭型態(如派遣員工),來招募打工族加入我們設立的「打工族工會團體」。這個團體可以人數不多,但有彈性且有戰鬥力,參加的人會有參加「社團」的感覺,而不只是像參加傳統工會交錢了事尋求保護,反而是有意願主動積極去挑戰那些壓迫勞工的事件,簡言之,就是過著那種「支持某個特定NGO的生活方式」:在生活大大小小的事情中,宣傳理念;偶爾參與團體所需要的動員,或提供資源。這或許不簡單,但其實在過去的經驗,也已經有不少人站了出來,關鍵點只在於怎麼維繫下去,擴大參與者,舉辦有效的教育活動。

組織是嗎!?恩,一個有效率、有能力的組織,是協助『弱勢團體』的關鍵,一盤散沙是完全沒有效能低!
但是呢,一陀『低級』的散沙組織,不但對弱勢團體沒有幫助,更還會讓其他人(好像就是你們口裡的「社會控制」吧!?)對該弱勢者起厭惡之心(事實上弱勢者還是無辜低,低級的不是他們!)。
何謂低級呢!?自以為是、不求甚解、浪費社會資源、惡言相向、亂扣大帽子等等,都是低級的表現,請貴聯盟先把這些惡習改掉吧!
不然冷日認為別說維繫了,這種『衝動』(在冷日眼裡你們這種連熱情都不是,那些OTAKU都比你們好)是成不了氣候的,屆時又要出來大嘆『時不我與』嗎!?
引言:
說得容易,做得難。但我相信還是得透過說,來促成做的實現。我期待有一天有更多像小璇一樣的人站出來,而且,我們能有足夠的力量突破那些「社會控制」的反挫,光榮的說,我們在做對的事情,我們在「創造歷史」。我們不要放棄!

貴聯盟消費完小璇了!現在再找下一個獵物來讓貴聯盟可以繼續開記者會嗎!?當初不是說你們和立委諸公不一樣!?怎麼現在冷日看起來沒啥差異呢!?(對不起立委們,聯盟比你們還糟!冷日用詞太含蓄了,請立委們大人大量喔!)
除了讓小璇上電視哭一哭、讓小璇遭受網路各方抨擊、讓小璇備受親友師長責難,貴聯盟到底幫上了啥忙!?雍興還在!一銀也沒痛到!一銀繼續跟雍興維持著一樣的人力合約!貴聯盟到底幫上了啥忙!?(你自己還說:「這次的行動還未完全成功,法定上可以爭取的資遣費與預告工資,還沒要回來」,所以貴聯盟幫上小璇的趨近於零!)
創造歷史!?哈哈,請別笑掉冷日大牙了!看看是你們撐得久?還是冷日追蹤你們比較有毅力吧!?(PS:本來想說給歷史評斷,但想想,這麼低級的單位應該是不會有任何歷史有興趣低!)

冷日後記(2008-12-04):
當冷日看到這篇文章的時候,除了想罵髒話以外,大概就是想殺人了吧!等了半年多,等到這樣的結局!?這個低級的聯盟,爽完了就拍拍屁股走人了?
真的是不知道現在的社會病的這麼嚴重,明明自己把人家端出來,然後說『我們可能無法直接抵擋掉行動者將遭遇到的阻力,但我們可以是助力。』?這樣的子的『助力』比較像妨礙社會和諧的『阻力』吧!
唉~~~反正從頭到尾,冷日就是看到了一個低級的聯盟,披著『維護社會公義』的虛偽外表,『消費著一個可憐的工讀生』來自以為爽,真的跟某位網友說的強暴犯沒有太大差別,頂多就是美其名為『誘姦犯』而已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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