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茫茫網海中的冷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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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日 (冷日) |
發表時間:2008/12/3 15:43 |
- Webmaster

- 註冊日: 2008/2/19
- 來自:
- 發表數: 157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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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轉貼]冷日當時的第二篇回覆
- 陳先生,您好,非常的高興貴單位有人願意正面的回應冷日的觀點,首先還是要先跟您說聲謝謝,畢竟理性的『談判』才是解決事情的最佳手腕不是嗎!?
好了,已經先禮過ㄌㄡ,再來我們來看這件讓我們爭論不休的事情吧。
首先,您說不需要恭喜,那,冷日就收回那句恭喜吧! 試問,您說:『抹黑聯盟是為了打知名度而協助打工族爭取權益這樣「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的廉價說法』這句話真的這麼廉價嗎? 如果我這樣的一句恭喜,以為你們已經達到你們要的目的(或許不是名氣,但是已經上媒體了)而恭喜你們,這樣就變成抹黑? 那,冷日推論台灣政治會變成口水淹腳目應該也就是這樣的邏輯來的吧?
冷日或許在前面的文章中未曾表示過以前對於各式公益團體的尊重與敬愛,但此次貴聯盟的行為,請恕冷日再表達一次實在是讓人無法苟同。 貴聯盟為年輕學子辛苦打工爭取權益,立意良善,過程中或許有許多負面的批評者惡意中傷,但還請您告知冷日,冷日哪裡重傷貴聯盟了?
針對您的訴求,冷日不想引起無謂的爭端,大家今天(2007/12/05)也看過貴聯盟表演,也看到莊小姐的控訴,還請大家自己判斷這樣的一位『員工』,你是老闆,你敢請嗎? 恕引用您的語句: 我們需要的,是讓打工族/工讀生真正了解自身權益,是讓每一位在職場上的弱勢勞工都有勇氣改變自身的處境, 我們需要的,是在每一次協助打工族/工讀生的過程如何讓勞工可以獲得真正的培力。 而 冷日自己認為,打工族/工讀生應該了解自身權益,弱勢勞工應該有勇氣改變自身的處境,但是這些過程都應該採取『正當手段』。 何謂正當手段呢?不予資方談判?資方任何的電話聯繫、拜訪都視為騷擾?然後找貴聯盟去發新聞稿?再來上電視控訴?最後逼資方上法庭? 冷日還認為,勞工面對資方或許弱勢,但是世上的資方都如貴聯盟所看待的惡質嗎? 除了如此激進的『玉石俱焚』手段以外,對那些『真正』弱勢的勞工們,你們聯盟沒有更好的辦法嗎?
目前這個案子既然貴聯盟執意要鬧大,結局就是讓勞資雙方陷入對簿公堂的窘境,目前冷日看來,勞方並未因此變得比較強勢。 若不幸對簿公堂的結局,對莊小姐真的比較不利,貴聯盟可以還可以還給她什麼嗎? 這就是冷日要憤怒的告知大眾的事情,你們有你們的訴求,但請別消費一個可憐的工讀生! 若你們真心覺得他是被惡意資遣,那貴聯盟應該是協助他取得他該取得的,而不是在那邊大張旗鼓的對著不是雇主的銀行採取非理性行動! 這樣的後果,是你、我、莊小姐甚而第一銀行、雍興實業所樂見的嗎?用不理性的行為逼資方的法律顧問(背後應該還有銀行會協助)出場處理,真的會對莊小姐最好嗎? 冷日在這裡再次提醒貴聯盟,莊小姐如果真的是要爭那個上法庭見的經驗與那一口目前大家還有爭議的氣勢,那冷日承認冷日做錯了,保護他不希望走上這一步的期待就是阻礙了他的目標,為此冷日願意道歉!
既然您提到:「在聯盟與許多勞工團體的立場中,一間再正派經營的「派遣公司」終究還是派遣公司,我們根本反對台灣目前大企業以這種所謂「派遣勞動」的三方關係,」 冷日想請問一下,不知道銀行公會算不算『勞工團體』喔!?不知道貴聯盟有沒有跟銀行公會溝通過喔?也不知道莊小姐是否曾經求助於銀行公會喔? 目前雍興實業未曾推卻過任何責任與義務,而是貴聯盟一點都不想與『真正的資方』架起溝通管道,一昧的去找第一銀行! 雍興的責任,就是要幫客戶處理相關事宜,不管客戶提出的理由是什麼,雍興的立場不曾變過! 在可以提供工讀生最大的利益為前提,或嘗試限縮為最小的傷害之下,讓我們的客戶可以得到滿意服務,並且提供工讀生工作的機會。 勞動成本的問題冷日在這裡不跟你討論,畢竟這已經離題了,這也並不在冷日的能力(冷日是理工人)範疇中,但雍興不曾規避過任何責任與義務,請貴聯盟也摸著良心告訴社會大眾這個事實!
您提到: 看看日本吧!派遣勞動越盛行,職場上就充斥著越來越多低薪、低福利、缺乏保障與升遷機會、用過即丟的工作。 請問,如果未來你所工作的公司也將你冷日的工作外包給派遣公司,然後請你領著兩萬元左右的月薪,試問:即便這間派遣公司再正派,你會開心嗎? 所以!?您也反對獵人頭公司ㄌㄡ?何來低薪、低福利、缺乏保障與升遷機會、用過即丟的工作?這些是派遣公司創造的? 冷日只知道,雍興提供了許許多多的工讀機會,造就了許多的工讀生可以透過自己的能力賺取一份屬於他們的薪資。 請再恕冷日直言,目前為止,冷日不知道貴聯盟是否創造了一樣的環境給那些『你們關心的勞工』?還是只是利用他們的弱勢來凸顯自己的清廉? 社會的大環境有太多的不平,我們該做的應該是讓社會更和諧、更美好,而不是就單一事件而來消費那些弱勢族群,昭告自己的訴求!
您說:『我就是你筆下那位陳先生』,如果冷日沒有猜錯的話,您應該就是:陳柏謙,陳先生是吧!? 聽到您的大名,冷日真的還有點驚喜,畢竟您是曾經衝撞過中華電信的名人呢!冷日今日可以在這裡和您理性溝通,冷日深表榮幸! PS:冷日長久以來厭惡中華電信,對於您過去的舉動,冷日深表欽佩! 既然您願意對您說過的話負責,那冷日真的是非常高興,冷日也不需要迴避我就是您筆下那位「蘇先生」的事實! 或許您不在現場,但我當時聽到的是我們小姐不斷的說:您可以不要這麼大聲嗎? 或許您不在現場,為甚麼後來變成冷日這位蘇先生接電話呢?因為小姐已經泣不成聲了! 或許當天的電話中雍興那頭的小姐口氣越說越差,這是您的感覺,冷日無法否定! 或許冷日接收到的訊息是您幾近狂吼的怒斥,也有可能只是小姐害怕大聲說話的人! 但是冷日在這裡必須證明,陳先生後來和冷日通電話的時候,真的是沒有發脾氣的! 但是既然您就是陳先生,相信您也聽到當時冷日不只一次的跟您說:這種事情請你們衝著雍興這個資方來吧? 扭曲事實的部份,若您有這樣的感受,冷日在這裡誠心的道歉,甚至您希望冷日公開道歉也可以,反正我做過的事我負責!冷日也絕對不會做出讓別人承擔風險而閃耀自己光芒的事情! 所以也請陳先生鄭重回答冷日,為何貴聯盟與您這樣一位知書達禮之人,竟然採取如此不理性之手段,冒著傷害一個在你們眼裡已經被傷害之小朋友的風險,來去找一個不應該負責任的單位負責呢? 貴聯盟不只一次訴求,雍興只是背黑鍋的單位,真正的兇手是第一銀行,冷日也不只一次的告知,貴聯盟應該對著雍興來,雍興有應對客戶的手腕與規範,但就目前的結局論,貴聯盟完全沒聽進去! 這也是為何會讓冷日覺得貴單位只是想要自己的名氣,而在消費一個可憐的工讀生,若您不能解釋清楚的話,貴聯盟在冷日眼裡還是一個不入流且不負責任的不良團體,不應該繼續披著『維護社會公義』的表皮假象欺騙社會大眾!
冷日說話一直憑良心,如果過去的文章有任何的謬誤或是失言,冷日願意負責,也願意為所有的話語作證! 若記者會和未告知解決方案即私自發佈的新聞稿不算騷擾!?那冷日還請問問社會大眾,何謂騷擾? 有人願意為了一個不是自己做錯事的事情上新聞嗎?有人希望自己的名字或公司被一個不知啥目的的單位搞上新聞嗎?有人希望自己的客戶整天在擔心受怕有個不知啥意圖的單位來家門口開記者會嗎? 再者,您提到,一個由學生、打工族組成的非營利組織,「威脅」一家規模龐大的金控集團?這種說詞也算開足了眼界了! 冷日對「威脅」一詞的定義乃指『讓受者產生恐懼之行為或言論』,舉個例:冷日可以威脅總統嗎?答案是可以,只是有沒有辦法讓他感受到而已。 還請貴聯盟不要拿這種似是而非的言論誤導社會大眾!
追本溯源嗎?來吧! 您說:妳們當初在要求這位工讀生離職的時候,怎麼不見你文中的這些誠意? 冷日前文中的誠意都曾經向莊小姐表達過,所以他是『自願』簽署離職申請的,是貴聯盟不斷引導社會視聽,說他是『被迫』簽署離職申請。 您說:妳們打電話要求他離職後,第一銀行五分鐘之後馬上問同學離職單填好了沒。 這部份貴聯盟可以擴張想法,壞心的認為第一銀行是惡質的蓄意趕走你們所謂的受害者(請原諒我用你們所謂的受害者此詞句,因為如今在冷日眼裡,他是被你們消費的受害者)。 但是雍興只有一銀這個客戶嗎?很抱歉,並不是!或許我們也不太想給莊小姐其他的工作機會,但那牽扯倒莊小姐自己的工作態度,冷日不想在此做太多著墨,因為貴聯盟也不曾深入探討過這問題! 冷日現在要貴聯盟瞭解的是,你們消費著一個無辜(在被你們消費的過程中,他是無辜的)的工讀生,然後不願和資方對話,對著一個媒體會有興趣的金融團體來做貴聯盟的廣告,這才是貴聯盟要摸摸良心給個解釋的地方! 您說:為什麼這些誠意要等到對這位同學已經造成之後才擺出一附大善人模樣呢? 雍興不曾擺出一副大善人的模樣,雍興開門就是要營業,要營業就是以營收為首要目標,但是貴聯盟可以去跟現在任職於雍興的工讀生求證,做個數據嘛!有多少工讀生對雍興不滿,有多少工讀生曾受過雍興幫助?有多少工讀生和我們長期合作? 這些數據和內容貴聯盟都不曾去瞭解過,就以一個片面之詞想來打擊、傷害、抹黑一家想正派經營的公司,這真的是你們該做的嗎!? 您說:是真的誠意?還是希望息事寧人?建議冷日你也誠懇的問問自己吧! 冷日不能否認,是真的有息事寧人的想法,至少我個人有這樣的想法;但是,回頭來看,鬧大了真的對莊小姐有好處?真的是這樣對他最好? 還是冷日當初在電話裡跟您說的:以此次事件為起點,以後雍興可以和貴聯盟有個良性循環,還請貴聯盟以後可以在接獲相關申訴時告知本公司哪裡做的不好,這樣才是對小朋友們最好的方式。 哪個方案真的比較好,讓社會來論斷,不應是冷日或是您在這裡說了算的,畢竟我們都不是那位受害者!
您說:聯盟已經說過很多次了,穿著牛仔褲和沒有第一時間替副總開門,都根本不是勞基法中賦予雇主「合法解僱」的要件, 唉,事情的起因還是要討論到莊小姐的工作態度嗎?現在您才來跟冷日討論或是求證這個還有價直嗎? 冷日現在說的話,是否都會被您冠上:「欲加之罪、何患無辭」呢? 或許辭退莊小姐的過程與方法真的有瑕疵,對於社會上來說,有可能有不良示範的效果,但是是不是違法,冷日認為應該交由法院來決定,而不是貴聯盟現在的『未審先判』! 又或者是貴聯盟已經自視自己就是社會公理、道德正義,只要違反你們想法與心意者皆天地不容!?那,冷日試問社會大眾,這示範非常的正面? 而您提到的,每一次當勞工被非法解雇時,雇主總是可以馬上生出一大串員工「表現不佳」的理由和紀錄!這部份,冷日也是一位勞工,也不是生下來就不須找工作,當然也曾在職場(當兵最明顯)受過一些所謂的不當待遇,更曾經被不當開除過(不堪回首的記憶ㄚ,真不想提起)! 但是,如果自己真的行的直、坐的正,為啥要避不見面呢?為啥要用這種大費周章的方法發聲呢?這些社會成本本就該給莊小姐和貴聯盟花費嗎?沒有其他『正當管道』可以取得莊小姐想要的嗎? 講到考評,這就是另一個更好玩的問題了,雍興在今天(2007/12/05)記者會上才有機會表達『其實莊小姐的考績排名倒數第四!』(PS1:雍興派駐一銀的工讀生約有四十幾人!PS2:比莊小姐糟糕的那三名,也都已經不在一銀了!) 貴聯盟在今天(2007/12/05)之前曾經給過雍興說明的機會!?這樣的事實,算是抹黑!?試問社會上各位勞資,這樣的處理算是中傷?應該良心不安嗎!?
針對貴聯盟的信念: 『所有惡意違法剝削、侵犯勞工權益的公司,唯有透過勞工用自己的雙手勇敢爭取、唯有透過勞工普遍的團結,才能讓這些公司受到應有的報應!』 冷日身為勞方的一員,非常的認同,勞工應該用自己的雙手勇敢爭取自己的權益!應該不斷的砥礪自己往更讓資方疼惜你、愛護你的那條路上走。 是否唯有透過勞工普遍的團結,才可以制裁那些惡意違法剝削、侵犯勞工權益的公司?冷日就不敢領教了! 至少此次的事件,冷日只知道有一個明顯偏頗且吝於查證的團體,採取消費著可憐工讀生的手段,在大放他們是公理是正義的厥詞!
順帶一提,當冷日接獲貴聯盟林先生(林柏儀)先生的電話時,也曾經告知,我們(雍興與青年九五聯盟)應該一起努力保護工讀生的權益。 請別使用其他手段騷擾雍興的客戶,雍興對於客戶也是有一套規範可以和他們溝通協調的。 記得當時林先生有答應冷日,說貴單位是一個合法的單位,不會採取任何非法的手段,怎奈今天(2007/12/05)早上再次接獲林先生電話卻變成: 聽我們當事人說昨天晚上貴公司與一銀有到學校和莊小姐表示和解的意願,而今天早上十點的記者會是本來就預訂好的行程,請貴單位務必派人參與,會後就可以來談和解的問題。 在此,冷日要先說聲抱歉,早上聽到如此話語後,口氣可能不是太好,對冷日尊敬的林先生(尊敬您衝撞那個無知且亂搞的教育部)真的有點抱歉! 可是,冷日還是繼續保持早上的論點:你們都已經見報了,傷害已經造成,不需要來假惺惺,不用去責怪中時偷跑,新聞稿是誰發的?消息是誰發的?記者是誰聯絡的?你們責無旁貸! 如果你們這樣的聯繫也可稱為『善意回應』,那冷日真的無言以對,完全不知道早先雍興公司所有的努力算什麼了!
本文的最後,冷日再這裡要做一個聲明,整個事件已經進入非冷日可以控制的範圍了,從這篇文章開始,冷日都只是發表個人意見,與雍興公司無干! 雍興實業與第一銀行都已經動員相關法律人員處理本案件,讓合法非法交給專業的人士(法官吧!?)判定! 冷日只是要問,貴聯盟這樣消費一個可憐的小小工讀生,為的目的既然不是你們所謂的『知名度』,那到底還有什麼理由可以這樣對待一個可憐的小朋友呢!? 這樣的社會成本、雙方猜忌、勞資對立,真的就是貴單位所期待?打擊一個正派經營的公司就是貴聯盟的職志?只要人力派遣公司都該死?只有貴聯盟是正義是法律?
Posted by 冷日 at December 6,2007 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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