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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者: 冷日 發表時間: 2004/12/26 18:44:07
請停止買彩卷吧! 請用力轉!! 政府最詐了

也就是說 : 除了今年5月要報稅外,再事先繳彩券稅。(買多少就繳多少) 您知道嗎?
那些中頭彩的暴發戶要繳多少稅給政府嗎?

電視新聞裡都說 20%,大家也都以為只要繳20%,其實是要繳50%耶!!!!

20%只是在領彩金時預扣,但等到報所得稅時,彩金收入亦須納入當年度所得計算,而這麼大金額的所得 是要扣50% 的稅的。

也就是說,中了一億的人,領彩金時只能領到8,000萬,等隔年5月要報稅時,還要再繳3,000萬的所得稅給政府!!!

我們英明的政府,實在是太會算了!
樂透的最大贏家還是政府。
總銷售金額的 40%當作總彩金,而其中還要再抽 50%的稅,也就是說,真正的彩金大概只剩 20%,80% 的銷售金額都進了政府的口袋!
如果一期銷售十億,政府就賺了八億!

一個禮拜就賺 16億!

這部分媒體都沒有報導!

以後再看到新聞上說台灣又出現了幾個億萬富翁的時候,你應該知道其實不然,那些〝億萬富翁〞還要繳五千萬以上的稅呢...

而偏偏這樣變相的加稅,大多是加在社會中下階 層的民眾身上(因為大多是沒錢的人在買彩券!),請想想...這樣的方式有符合社會正義,有符合社會公平原則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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